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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新锐英诚: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430085 证券简称:新锐英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锐英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修订、新增和删除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 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公 简称“公司”)。

司的发起人)。 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
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110108761441628N。

会信用代码:91110108761441628N。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10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10万元。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增加或者减少注 元。
册资本的决议时,应当就注册资本额的
变更事项做出相应的修改本章程的决
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由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束力的文件。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 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讼方式解决。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管理人员。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财务总监。 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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