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28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430089 证券简称:天一众合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天一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7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屹东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自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 担任公司持续
公告编号:2021-017
督导主办券商以来,长城证券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协议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长城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前述解除持续督导相关事宜的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公司对长城证券一直以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由衷和诚挚的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书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相关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公司聘请大同证券为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1-017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北京天一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与备案材料,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8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点击查看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