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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8:24:00 股吧网页版
掌上通:股东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430093 证券简称:掌上通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掌上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掌上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掌上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董事会指定的地点。

股东会可以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或者以电子通信方式召开,包括电子邮件、电话会议系统、网络投票等电子通信方式。公司股东根据股东会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参加股东会。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召开股东会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股东会审议本
章程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单独计票事项的,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 股东会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六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按其
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七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范围内行
使用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八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及财务资助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五)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对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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