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430094 证券简称:确安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 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 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
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 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
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公告编号:2025-042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公司应将专户作为认购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将募集资金总额及时、完整地存放在专户内。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一个月内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应符合股转系统的要求。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主办券商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第八条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或按本制度第二十四条转出余额后,公司应当
及时注销专户并公告。
第三章 募集使用
第九条 公司在验资完成、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且符合《定向
发行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后,可以使用募集资金。首次使用募集资金前,公司应当通知主办券商。
第十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应当严格
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文件中公开披露的用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于《定向发行规则》禁止的用途。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 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
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上述主体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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