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4-27 00:50:01 股吧网页版
科若思: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430102 证券简称:科若思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科若思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北京科若思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公
司自挂牌至今共完成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和 2017 年 1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
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 1 名董事,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 12,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7】第 0048 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4 月 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北京科若思技
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1841 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总额为 12,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0 股。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

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和 2017 年 1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北京科若思技术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7 年 2 月 21 日,公司与时任持续督导券商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北京科若思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0001616800014877282

开户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解除持续督导关
系,改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2019 年 4 月 3 日,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原持续督导券商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持不变。

三、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历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北京科若思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

(二)第一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中的 500 万元用于对外投资,实缴全资收购新疆科若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有关变更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事项详见 2017 年 8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