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430103 证券简称:天大清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天大清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敏
6.会议列席人员:李京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天大清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申请授信总量 950 万元人民币,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
公告编号:2024-020
度 650 万元人民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恒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低风险授信额度 3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开立非融资类保函,担保方式为 100%保证金;整体授信总量有效期一年。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故关联方袁恒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天大清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天大清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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