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430108 证券简称:精耕天下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北京精耕天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为“股东大会” 章程全文为“股东会”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 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 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司股份。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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