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弘祥隆: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聘请律师见证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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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4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430112 证券简称:ST弘祥隆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聘请律师见证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但因经营困难,未聘请到律师现场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决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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