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6
中交远洲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曹文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3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中交远洲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8)、《中交远洲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3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3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3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3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3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原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一)以专人送出;(二)以邮件方式送出;(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日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三十四条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修订为: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司的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可以同时以下列形式发出:(一)以专人送出;(二)以邮件方式送出;(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方式送出,可以同时以专人送达、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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