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6-05 20:03:21 股吧网页版
中钰医疗: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04


公告编号:2019-036

证券代码:430118 证券简称:中钰医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6月4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5月27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武汉成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朱世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张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宁(武汉成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被告一):周力军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被告二):益基武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周志明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6年6月,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资本”)作

公告编号:2019-036

为投资人与被告一、被告二签署了《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武汉成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周力军关于武汉成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益基武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与被告一另外签署了《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武汉成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周力军关于武汉成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益基武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中钰资本以受让原告武汉成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博生物”)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益基武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基生物”)51%股权。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各方应配合益基生物召开股东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新董事会成员共5名,中钰资本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成博生物推荐3名董事(含1名独立董事)。

2016年6月21日,中钰资本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取得成博生物100%股权。

2016年8月7日,中钰资本、成博生物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履行配合义务,参加益基生物董事会、股东会并签署相关决议文件,选举益基生物新董事会成员。

鉴于益基生物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及2016年8月7日益基生物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内容办理新董事会成员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部门的备案登记手续,2016年12月5日,中钰资本、成博生物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履行配合义务,再次参加益基生物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并签署相关决议文件,选举益基生物新董事会及新监事会成员并变更法定代表人。

2017年4月,中钰资本与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医疗”)签署了《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于武汉成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钰医疗取得成博生物100%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钰医疗取得中钰资本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所享有关于原告成博生物的全部的权利及义务。

截止原告起诉之日,益基生物仍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及益基生物董

公告编号:2019-036

事会、股东会决议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及新董事会、新监事会成员备案手续。原告多次沟通无果,被告各方及关联方均始终拒不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二按照益基生物2016年12月5日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限期协助原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包括变更益基生物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2、请求判决被告一与被告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