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9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430123 证券简称:速原中天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
章 程
中国 北京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范围......3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五章 董事会 ...... 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9
第七章 监事会 ......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九章 通知......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2
第十二章 附则 ...... 42
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公司。公司以北京速原中天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suyaun zhogntian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9 号 B 座 269 室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0.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研发生产技术先进的冻干机及相关产品,实现
持续发展,为股东和社会创造良好的效益。
第十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许可经营项目:制造制药机械及配件、制冷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制造真 空设备。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制药机械及配件、制冷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开发真空设备;销售机 械电子设备。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
份的凭证。
第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没有股份优先认购权。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第十四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为: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洪美云 181.00 30.17 净资产
陈刚 1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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