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4
北京汉唐自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二五年贰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 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 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董事会 ...... 26
第一节 董 事...... 26
第二节 董事会 ...... 2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第一节 监 事...... 37
第二节 监事会 ......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2
第一节 通 知...... 42
第二节 公 告 ...... 43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6
第十二章 附 则...... 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汉唐自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汉唐自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北京汉唐自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Beijing Hantang Ziyuan Tec,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81号一区1号楼8层802室 邮编:
100095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08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有关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应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靠科技创新,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回报,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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