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17:07:54 股吧网页版
汉唐自远: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430124 证券简称:汉唐自远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北京汉唐自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汉唐自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汉唐自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汉唐自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进行投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
益、股权、技术、债权、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坚持效益优先。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七条 董事会为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
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公司战略投资部主要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提出初步投资建议。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相关项目实施的人、
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

第九条 公司战略投资部和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
资项目进行信息和文件收集、进行初步评估以及筹措资金,办理投资手续等。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管理制度》、《董事会管理制度》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会予以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制度所述交易事项的计算或审议标准适用公司章程的相关认定。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应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