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430125 证券简称:ST都市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庄水库大桥南沙河东路逸之风国际幼儿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庆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89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董事会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现将根据公司经营和管理主要工作而拟定的《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9-018
同意股数5,17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7%;反对股数3,2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二)否决《关于公司<修订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2019年6月6日对外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7%;反对股数3,2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霍占山、李富才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但是因公司股东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721000股,而其授权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填写的持股数为3271000股,且其授权代理人未就差额股份的表决向公司做出说明,建议公司联系该股东,根据相关规定采取补正措施,弥补程序瑕疵。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18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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