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09
公告编号:2018-044
证券代码:430136 证券简称:国顺投资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国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补发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北京国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5
日签订《连带责任保证承诺函》,为普格县海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冶集团”)签订的《普格甘天地20MW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0,200万元,
担保期限自2016年5月5日起至债务人欠付一冶集团的所有债务悉数清偿为止。(披露索引:2018-042)
北京国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1
日,为陕西神木烽尚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人)与上海电器租赁有限公司(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FL2017-030002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金额为24,16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全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披露索引:2018-040)
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信息披露规则不熟悉,未及时通知董事会,也未将上述诉讼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以上相关情况。经主办券商督导督促指导,现要求我公司履行补充审议程序并补充
公告编号:2018-044
披露相关公告,我公司已于2018年11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041、04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未能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特此公告。
北京国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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