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430140 证券简称:新眼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披露的《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52。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5 年 11 月 21 日,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28.66%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汤德林书面提交的《关于修订<股东会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提请在2025年12月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股东会制度》,新规则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 《董事会制度》,新规则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制度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新制度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制度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对外融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制度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7、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制度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8、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管理,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制度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9、为加强对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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