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430143 证券简称:武大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7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1-01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10.16%股份的股东钟浩先生书面提交
的《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临时
提案》,提请在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具备独立性、专业性,符合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要求,现提请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钟浩先生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钟浩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
公告编号:2021-017
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葛店分公司搬迁的资产处置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钟浩先生提交的《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临时提案》
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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