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1-28 16:05:23 股吧网页版
武大科技:公司章程(2021年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8


证券代码:430143 证券简称:武大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一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 2000 年经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WD SILICONE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 5-2 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
业基地二期北主楼 2 单元 1 层 02 号

邮政编码:430223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副总经理。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高科技为导向,依托武汉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加强科研开发和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发展我国精细有机硅新材料产业,实现产业规模化,注重经济效益,既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收益,又为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精细有机硅新材料系列
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和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
同利;

公司发行新增股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没有股份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武汉大学、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清华紫光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怡龙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山元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