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430144 证券简称:煦联得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定向发行普通股
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了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证定向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以授权发行方式进行股票定向发行,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定向发行普通股的具体事宜。
本次授权发行具体内容如下:1、发行数量
拟发行数量(股)/拟发行数量上限(股) 0~,10,000,000
2、发行对象范围
股票发行为发行对象不确认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股票发行新增股东人数将不超过 35 名,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预计不超过 200 人。
股票拟发行对象须为满足《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和在册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外)。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定向发行。
新增机构投资者须满足以下条件:(1)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 1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2)实缴出资总额 1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3)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
新增自然人投资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权限开通前 1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
公告编号:2025-013
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 150 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
券),且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2)自然人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应当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具有前款所称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人员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与交易。
新增机构投资者及新增自然人投资者均须符合创新层股票发行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股票发行对象不得存在因违反《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相关规定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的情形。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认购数量、认购对象的类型以及与公司未来发展的契合度,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3、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4、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区间
拟发行价格(元)/拟发行价格区间(元) 3.60~5.00
5、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拟募集金额(元)/拟募集金额区间(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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