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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2 19:18:28 股吧网页版
ST亚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430146 证券简称:ST 亚泰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亚泰都会(北京)城市规划建筑园林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股东大会制度》经 2020 年 4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需提请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亚泰都会(北京)城市规划建筑园林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亚泰都会(北京)城市规划建筑园林设计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认购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办理验资手续,验资报告
应当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若募集资金数额较大,公司可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安排,经董事会批准,可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但应确保同一投资项目的资金须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核对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确保账实相互一致。

第四条 公司必须按股票发行方案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资产安全,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责任追究、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该子公司或其他企业同样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八条 在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时,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专户作为认购账户,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应当在股票发行备案材料中一并提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备。
第十条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主办券商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主办券
商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主办券商调查专户情形的,主办券
商有权提示公司及时更换专户,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内容应纳入前条所述的三方监管协议之中。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股票发行方案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
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主办券商并公告。

第十二条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时,凡涉及每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应由
公司由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总监、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同时,募集资金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使用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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