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430146 证券简称:ST 亚泰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亚泰都会(北京)城市规划建筑园林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审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
亚泰都会(北京)城市规划建筑园林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0 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受新冠疫情影响,审计机构预期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出具公司的审
计报告。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延期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现将审计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业务委托情况
2020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了审计业务约
定书,委托该所执行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此前,该所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了 2 年审计服务。
二、年报审计进展及配合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该所已完成了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公司为该所提供了必
要的工作条件,并配合该所开展审计工作。截至目前,该所与公司管理层不存在无法就重大审计事项达成一致的情形。
三、无法在 4 月 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的原因
公告编号:2020-017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未能按期复工,影响了该所对公司的函证工
作;截止 2020 年 4 月 20 日,收到的函证未能达到该所质量控制的标准,主要影响往来
科目、收入成本等科目,预期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出具公司的审计报告。
该所已采取积极催收函证的措施,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四、审计工作预计完成时间
该所预计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审计工作,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6 月 23 日
(五) 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非财务相关部分已基本编制完成,会计师事务所预计
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公司预计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
报告。
二、 风险提示
公司若未能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崔立东;联系电话:18611291588
亚泰都会(北京)城市规划建筑园林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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