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关于对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 023 号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T 科能腾)董事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5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收入确认
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称:“我们对 2025 年度重大交易的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执行审计程序时,无法获取与交易商业实质、货物交付、服务完成及客户验收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外部证据。相关合同、物流单据、验收文件等关键资料缺失或不完整,导致我们无法验证收入确认的时点与金额是否恰当,以及成本归集与配比是否准确。另外,科能腾达部分业务在收入确认时采用了总额法。由于我们无法获取与这些交易相关的完整货物流转凭证、定价依据及风险承担证据,因而无法判断科能腾达在该等交易中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因此无法确定科能腾达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是否恰当。”
请你公司:
(1)说明“无法验证收入确认的时点与金额是否恰当”所涉及的收入具体金额、对净利润的影响,你公司进行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
(2)说明“无法确定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是否恰当”
所涉及的收入具体金额;如相关收入全部按照净额法核算,测算 2025年的收入情况;你公司未采用净额法核算的原因及具体依据;
(3)相同客户或类似业务模式在以前年度采取的收入确认政策;会计师在 2025 年审计受限的具体原因,你公司与会计师就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请年审会计师:
(1)说明相同客户或类似业务模式在以前年度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本期是否发生变化,以前年度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准确;
(2)说明上述事项所涉收入的具体金额,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2、关于未确认收入项目
你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4,386,017.76 元,同比下降
81.94%。2025 年年报披露:“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减少81.94%,主要原因是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5 年度重大交易的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执行审计程序时,无法获取与交易商业实质、货物交付、服务完成及客户验收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外部证据。相关合同、物流单据、验收文件等关键资料缺失或不完整,导致无法验证收入确认的时点与金额是否恰当,因此有10.27 亿的销售合同没有进行收入确认”。
你公司合同负债期末账面余额 564,996,626.64 元,较期初的392,048,498.59 元增长 44.11%,占总资产比重 29.05%;你公司称合同负债大幅增加系公司本期在手订单不符合确认收入要求,无法转为收入所致。
请你公司:
(1)逐项列示未确定收入相关合同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合同金额、货物或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原定交付时点和验收方式、实际交付情况、原定收入确认时点,除会计师认定外,说明你公司自身未确认收入的具体原因;
(2)导致本年度收入无法确认的情形在以前年度是否存在,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不审慎(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或不准确(收入和成本归集不准确)的情形;
(3)说明未确定收入项目的期后进展,是否完成验收、是否取得收入确认的确凿证据;期后确认收入的项目,列示收入和成本的结转情况、对应的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仍未确认收入的项目,列示对应的存货等科目的情况,说明仍然无法确认收入的原因,相关客户是否存在毁约、债务违约等重大不利变化,相关项目是否预计无法结转或验收,对应的存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4)说明你公司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师认为“商业实质、货物交付、服务完成及客户验收”均缺乏外部证据的情况下,你公司销售和收款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相关缺陷是否表明你公司以前年度收入核算也存在问题;
(5)说明合同负债对应的项目情况、存货情况,期后的结转情况,你公司合同负债金额高、货币资金少,相关资金是否在收款后即打款至供应商,相关交易是否具有瞬时性。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销售与收款循环已采取的审计程序和已
获取的审计证据,你方获取的相关项目未确认收入的原因,除收入确认外部依据不充分外,是否发现相关项目无商业实质,涉嫌虚构业务、财务造假的迹象;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相关问题在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是否影响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请主办券商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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