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关于对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113 号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能腾达)董事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4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0,463,437.75 元,同比增长21.53%;实现毛利率 36.33%,同比上升 16.19 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119,852,646.13 元,同比增长 153.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068,002.48 元,同比下降 2,407.25%。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343,693,574.23 元,较期初增长 82.79%。
报告期内,你公司向第四大客户深圳市融企动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企动线)实现销售收入 44,762,566.30 万元,年度销
售占比 4.92%。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实缴资本 480 万元,股权穿透后为 2 名自然人
股东。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第三名客户北京天鹤巨生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鹤巨生)余额 29,546,270.00 万元,账龄 2 年以上,计
提坏账准备余额 8,863,881.00 元。该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21 日,
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 300 万元,主营业务为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服装等,为 1 名自
然人 100%持股的公司。
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中,第三名“北京天鹤巨生科贸有限公司”、第四名“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名“湖南先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属于本期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
请你公司:
(1)列示各细分业务前十大客户销售的具体内容,单客户签订合同/项目数量、销售软硬件/服务种类、型号/版本、毛利率等,结合业务类型、应用领域、客户结构、销售模式、成本构成、向原厂商采购单价等,量化分析销售收入和毛利率逐年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如存在,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与融企动线、天鹤巨生的具体合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获客渠道、合作背景、销售内容,客户经营规模和向你公司采购金额是否匹配,期后应收账款是否已全额收回;结合你公司及天鹤巨生主营业务,说明你公司向空调设备、建筑材料类公司销售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
(3)结合报告期内业务模式、供应商及客户信用期、回款情况的变化、应收应付科目余额变化情况、现收现付占收入、成本比例等,量化分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刺激收入增长的情形,是否存在虚构交易的情形;
(4)说明期未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合作背景、首次合作的时间、客户成立时间、客户资信情况、应收账款形成时间、具体账龄构成、合同约定的信用账期、逾期金额、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
款余额前五名与前五大客户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与新增客户合作且交易金额较大的情况;账龄超过一年的交易是否存在合同履约方面的重大争议,与之相关的收入确认是否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已采取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就营业收入的真实性、毛利率的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诉讼及交易真实性
2023 年 12 月 6 日,你公司与神州数码数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
《信息安全设备及系统软件采购实施合同》,依据《实施合同》的约定:由神州数码向你公司采购信息安全设备及系统软件一批,上述设
备由你公司直接向最终用户进行交付。神州数码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向你公司实际支付了 34,024,019 元采购款,神州数码又与你公司签署了《信息安全设备及系统软件采购实施合同-补充协议》,依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如果神州数码向你公司支付完毕上述采购款后 210日内未收到最终用户向神州数码足额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总金额42,074,900 元),你公司应当无条件向申请人退还已收款项。由于神州数码未收到最终用户支付的合同款项,要求你公司依据《采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向神州数码退还其已经向你公司实际支付的34,024,019元采购款,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该案件已由上海仲裁委员会
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受理,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开庭审理。
请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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