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430148 证券简称:科能腾达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天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安立培先生的控股公司北京棱线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业务,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0 万元整。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北京金赋科技有限公司)》1.议案内容:
2025 年 1 月 21 日,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通)与北京
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赋)签订《商务规范书》,约定北京金赋向福建中通采购 2024 年运维监控及信息安全平台建设项目(标包一),合同总金额为6,006,000 元。《商务规范书》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四条第 2 款约定:合同正
式签订后 30 日内,北京金赋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10%,到货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
北京金赋应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 90%。福建中通所提供的货物于 2025 年 4 月验
收通过。北京金赋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支付了 10%的合同款项(即 600,600.00
元),剩余 90%的合同款项(即 5,405,400.00 元)未能如期支付。
由于公司与北京金赋有业务合作,2025 年 7 月,公司与北京金赋、福建中
通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函》,约定科能腾达为北京金赋履行上述 2024 年运维监控及信息安全平台建设项目(标包一)项下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北京金赋在 2024 年运维监控及信息安全平台建设项目(标包一)项目中应向福建中通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另外,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强国际)与北京金赋签订了合同总金额为 52,758,700.00 元,项目名称为“智慧农业信息系统开发及数据中心扩容建设项目”的《销售合同》。
由于公司与联强国际有其他业务合作,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与联强国际
签订了《协议书》,该协议约定,公司确认已向联强国际交付 3 张合计金额为52,758,700.00 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用于担保北京金赋向联强国际履行
《销售合同》项下付款义务。其中一张 5,000,000 元商业承兑汇票联强国际已承兑,另两张金额分别为 20,000,000.00 元和 27,758,700.00 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暂未承兑。后公司将前述两张商业承兑汇票取回,开具两张支票作为替换,其中一张支票金额为 20,000,000.00 元,一张支票金额为 17,758,700.00 元,两张支票合计金额为 37,758,700.00 元,并约定若支票被退票,公司同意就支票未兑付款项向联强国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签署《不可撤销担保函》和《协议书》实质上系对外担保行为,但签署时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现对公司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追认。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科技有限公司)》
1.议案内容:
2024 年 6 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口机场)
与上海华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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