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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20:02:28 股吧网页版
科能腾达: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6】001100600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1-10
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出 具 非 标 准 无 保 留 审 计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6】0011006008 号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已完成(以下简称“科能腾达)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6]0011001573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
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科能滕达”)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作为形成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1. 关键实质性审计程序普遍无法有效执行:

1) 函证程序:除银行存款函证外,我们对 2025 年度重大应收账
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及应付账款等实施的函证程序,回
函率极低。对于未回函或回函不可靠的项目,我们尝试执行替
代测试(如检查合同、发票、出入库单、收款记录等),但因
科能腾达未能提供完整、可靠的原始凭证及外部证据,替代程
序无法获取有效审计证据。

2) 存货审计程序: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科能腾达财务报表列
示存货余额重大。我们无法对存货实施有效的监盘和函证程序,
也未能通过检查存货的采购、生产、销售记录等替代程序获取
充分证据,以确认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真实存在、完整性和
计价准确性。

3) 收入与成本审计程序:我们对 2025 年度重大交易的收入确认
及成本结转执行审计程序时,无法获取与交易商业实质、货物
交付、服务完成及客户验收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外部证据。相
关合同、物流单据、验收文件等关键资料缺失或不完整,导致
我们无法验证收入确认的时点与金额是否恰当,以及成本归集
与配比是否准确。另外,科能腾达部分业务在收入确认时采用
了总额法。由于我们无法获取与这些交易相关的完整货物流转
凭证、定价依据及风险承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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