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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7:16:42 股吧网页版
科曼股份: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22

证券代码:430156 证券简称:科曼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修改为“董事会秘书”。
二、统一修改因增减条款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动,实质内容不变,仅条款序号变动或个别文字的修改不作逐条单独赘述。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 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
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
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法披露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每 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进行编制。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公告编号:2026-022

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
转公司的规定进行编制。
(二)新增条款内容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本条所称“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等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同一类别且方向相反的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向金额适用本条标准。

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发生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导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应当视为出售股权资产,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公司部分放弃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是公司持股比例下降,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上述交易均适用本条标准。

公司对其下属非公司制主体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收益权的,适用本条标准。
除提供担保等规定事项外,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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