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6
公告编号:2024-072
证券代码:430165 证券简称:光宝联合 主办券商:星展证券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5 号北京发展大厦 401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海滢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双方协商一致,
公告编号:2024-072
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终止合作,公司拟将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相应的审计资源团队,能够依法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公司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优秀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博先生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汪海滢女士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的具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汪海滢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故由出席董事会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72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2 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