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5-14 17:24:07 股吧网页版
融智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4



证券代码:430169 证券简称:融智通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

2020 年 5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持股对象依本员工持股计划间接获取公司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管理委员会管理,全额认购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拟设立的“融智通员工持股一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待备案完成后确定)”,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方式取得并持有融智通股票。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通过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对应 1 股公司股票,每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50-4.00 元(即对应公司股票为 3.50-4.00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合计不超过 600 万份(对应公司股票 600 万股),资金总额不超过 2400 万元。具体份额和金

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其他优秀员工,合计不超过 25 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可以个人直接出资参与本持股计划,亦可通过其控制的公司作为主体参与本持股计划,但该等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优秀员工仍应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的具体规定,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项下的权利,承担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项下的义务。

七、本资产管理计划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起,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定向发行的相应约定规则,资产管理计划取得的公司股票同样享有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分红。

八、未来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如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股权认购或员工持股管理办法或法规文件,如本持股计划与之强制条款相冲突,为使本计划得以继续履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按照新的规定对本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九、在本计划有效期 60 个月内,如果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进行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者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转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计划提出修订方案。前述修订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对持股对象具有约束力;持股对象不得对该等方案提出异议或反对。

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董事及相关股东均应回避表决。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要求。

释义

融智通、本公司、公司 指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标的股票 指 融智通普通股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 指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

计划、本计划 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资产管理计划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拟设立的“融智通员工持股一期

指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