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430172 证券简称:瑞达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瑞达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 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披露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文件,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应属代表公司执行
人。 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 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 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 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人员。
级管理人员。 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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