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6
公告编号:2020-035
证券代码:430175 证券简称:科新生物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科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包骏持有公司股份27,149,463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28.31%。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21,391,407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758,056 股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9 日止。冻结
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包骏及其他股东孙祥明、卢阳、潘梅、
祝道成和张玥共 6 人与贵州德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福投资”)签署了《借款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 德福投资向前述股东提供过桥借款用于回购其与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合同编号:LJZXT【2016】-D-KXSW-SYQ2 号-03)项下标的股票收益权,包骏代表前述股东向德福投资举借借款本金 32,000,000.00 元,并对借款本金全额及其利息承担清偿责任;其余 5 人各自对主债务承担一定份额及对应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在借款期限内按照税后年利率 12%计息。包骏将其持有的 27,149,463 股股份质押给德福投资(股权质押公告编号:2018-019 、2018-021),为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保证及承诺事项提供质押担保。
由于包骏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本息,德福投资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向
公告编号:2020-035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2020 年 6 月 10 日,包骏持有公
司的 27,149,463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 01执保 149 号),占公司总股本 28.31%。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如果本次被司法冻结股份被以司法强制执行等方式行权,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股权司法冻结进展情况:
2020 年 5 月 28 日,包骏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法院追加共同借款人孙祥明、卢阳、潘梅、祝道成和张玥等其他 5 名股东为
共同被告,其中:孙祥明已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辞去公司药物研发总监职务(公
告编号:2019-039)。2020 年 6 月 12 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德福投资送达《追
加被告申请书》及《民事答辩状》副本。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包骏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7,321,875、28.49%
股份限售情况:21,391,407、22.31%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7,149,463、28.31%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追加被告申请书》;
(二)《民事答辩状》。
上海科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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