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430179 证券简称:宇昂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将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以内。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公告编号:2026-015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有效期内任一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了防范风险,公司财务人员将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管控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
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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