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5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430180 证券简称:东方瑞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4 月 13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黎春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
长江英主持。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董事会秘书周志超已于 2020 年11 月1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并完成工作交接。
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会秘书前,由江英暂代董事会秘书职责。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公司拟聘任黎春兰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黎春兰女士,出生于 1987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会
计师;2010 年 10 月-2012 年 6 月在北京华德杰诚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会计,2012
年 7 月-2020 年 10 月任北京实力电传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总监。2021
年加入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1-009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免职/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将有利于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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