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29
证券代码:430189 证券简称:摩点文娱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摩点文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对参股企业杭州泓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增资人民币9,000,000元至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宁波引爆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人民币49,000,000元至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6.67%;卢慧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47,849,002.25元,期末
净资产总额为116,700,281.51元。公司对参股企业累计出资人民币3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29%和25.71%。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交易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方宁波引爆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杭州泓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参股企业杭州泓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胜利先生,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兼总经理黄胜利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参股企业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波引爆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244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244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黄万钧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关联关系:宁波引爆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子公司霍尔果斯摩点文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2. 自然人
姓名:卢慧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高新科技大厦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对现有公司增资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增资情况说明
本公司此次对参股企业杭州泓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增资为不同比例增资。本公司原认缴出资额为21,000,000元(占比22.83%)此次增资后认缴金额为30,000,000元(占比20%);宁波引爆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认缴金额21,000,000元(占比22.83%),此次增资后认缴金额为70,000,000元(占比46.67%);原合伙人马洪亮认缴出资额50,000,000元(占比54.34%),此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马洪亮退伙同时新增合伙人卢慧,卢慧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0,000元(占比33.33%)。
本次增资是经各合伙人考虑到参股企业的未来业务经营需求及各合伙人的资金规模而选择了不同比例增资。目前参股企业尚未投入实际运营。
参股企业增资前后的各合伙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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