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微创光电”)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0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0.00 万股新股,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进行网上、网下股票申购,实际发
行股份数量为 12,000,000 股,发行价格 18.18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218,160,000.00 元,扣除须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98,215,040.00 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信验字
【2020】第 2-00039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
资金 募集资金 进度
1 智慧交通产业基地 140,000,000.00 138,750,528.00 121,483,247.53 87.56%
项目
2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60,000,000.00 59,464,512.00 59,540,901.18 100.13%
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序号 募投项目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
资金 募集资金 进度
合计 200,000,000.00 198,215,040.00 181,024,148.71 -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7 月,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用途 银行名称 专用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智慧交通产业 招商银行股份
基地项目 有限公司武汉 127905601410888 138,750,528.00 18,849,706.64
徐东支行
其他与主营业 中信银行股份
务相关的营运 有限公司武汉 8111501011700735572 59,464,512.00 已销户
资金项目 分行
合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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