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9
2021-010
证券代码:430201 证券简称:腾实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腾实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财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基本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北京腾实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 01610308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腾实信公司已经三年
连续亏损,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30,111,436.40 元,
净资产-3,400,881.41 元;公司账面货币资金 135,892.86 元,因涉及诉讼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几乎无可用现金;流动负债31,029,273.82 元,流动比例 0.62,短期偿债压力很大,且短期借款中华夏银行 4,300,000.00 元,神铁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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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5,000.00 元,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00 万元已经逾期且尚未获得展期。基于上述情况,腾实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虽然腾实信公司披露了拟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措施,但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评估其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腾实信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财务总监离职事项
腾实信公司财务总监已于 2019 年 8 月离职,2020 年度仍未聘请
专职的财务人员,内部控制已经失效,由于内部控制失效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的广泛性,我们虽然实施了询问、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但难以实施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三)涉及存货、往来款项确认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所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腾实信公司
应收账款账面净额 9,807,092.65 元;其他应收款账面净额2,971,376.15 元;存货账面价值 5,310,863.77 元;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15,851,357.12 元。在审计的过程中,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应付款项及存货的确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通过实施函证、盘点程序获取有效的审计证据,同时也无法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实施替代程序,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科目余额及坏账准备做出调整。
二、 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及消除
该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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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等有关信息。
(二)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在评估是否有足够经营资源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继续经营时,已考虑到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情况。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采取如下措施:
1.加深重要客户合作深度,大力开展新型客户,实现主营业务利润新的增长点;加强市场推广力度,加大新型软件开发力度,开拓新型市场规模,实现立足原有市场,拓展多渠道经营,实现全方位利润增长。
2. 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改善管理手段,严控项目进度。优化项目运行手册,管控重点项目,通过报告、例会和推动会等方式,严控风险,确保目标达成。
3.重点分析应收账款状况,积极催收应收账款,加快回收应收账款;一方面要加大应收款回收力度,另一方面要根据市场状况,适时调整项目销售货款回收账期,加快资金周转。
(三)为保证股东权益,公司只有改善商业模式、开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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