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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1 17:03:03 股吧网页版
公司一部【2023】第246号关于对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1

关于对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46 号
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ST 兴和鹏)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保留意见

你公司 2022 年年报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一是持续经营能力,你公司报告期发生净亏损 3,270,687.37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4,769,072.01 元,净资产为-3,890,102.25 元,你公司欠付员工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共计 3,093,139.99 元。二是年审会计师无法就银行账户余额、是否存在资金受限、融资、担保等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获取控股子公司奥润恩特能源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和控股子公司陕西兴和鹏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明宫支行银行询证函,涉及期末余额 85,470.30 元。三是年审会计师无法就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你公司报告期应收承德克鲁德环保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账面余额 2,340,131.99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944,582.00 元。

你公司本期资产负债率为 138.33%,账龄超过一年未偿付的重要
应付账款为 1,249,641.00 元 短期借款余额为 213,495.74 元,其他往
来应付借款 400,000.00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发展现状、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有息负债及到期情况、预计经营现金流、融资安排等,说明资产负债率过高的原因,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债务违约风险,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说明未能提供两家子公司银行询证函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配合提供有关审计资料;

(3)说明应收承德克鲁德环保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金额、账龄、减值计提情况及依据,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4)逐项说明公司为消除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工作安排及目前进展情况。

2、关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你公司报告期前两大客户分别为亚美大陆煤层气有限公司和河南省豫西煤田地质勘察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 3,976,509.41 元和339,622.63 元,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 92.13%和 7.87%。报告期前两大供应商分别为奥瑞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海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金额为 2,642,698.11 元和 311,902.99 元,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89.44 %和 10.56%。

你公司 2021 年度第一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与本期相同,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65.03%,第一大供应商采购
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58.38%。

请你公司:

(1)说明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结合客户稳定性、业务持续性及新客户开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客户集中风险,降低重要客户依赖程度的解决措施和相关安排。
3、关于销售费用

你公司当期销售费用为 219,365.3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28%。
其中,职工薪酬 213,665.3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99.31%,本期无在职销售员工。

请你公司说明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并说明无销售员工的情况下,存在大额销售费用的合理性。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25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
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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