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430204 证券简称:石竹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北京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石竹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治理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为现股份公司股东。 为现股份公司股东。公司在北京市海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108600376861B。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依法自主 备;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主体依法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