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430204 证券简称:石竹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北京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案。 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
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 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
会审议。 审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在发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在发
公告编号:2026-004
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 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 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者不符合本章程第 会通知中未列明或者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五条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 五十五条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
并作出决议。 并作出决议。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对公司现有章程进行了修订。章程内容遵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详见以上修订内容。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北京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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