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430207 证券简称:威明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8 日 10:00-11: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1-011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207 威明德 2021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鉴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银行”) 拟同意向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服务。公司拟以名下所有的位于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6 号的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号:鄂(2020)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7646 号)为上述融资业务提供抵押担保。实际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相关内容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告编号:2021-011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下午 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谭湖一路光谷八号工坊 1 栋 1 单元 503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冯晓;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谭湖一路光谷
八号工坊 1 栋 1 单元 503 室;邮编:430000;联系电话:027-87196189;传 真:
027-8719618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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