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04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430207 证券简称:威明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5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顾志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自2016年9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四川合众鑫源水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众鑫源”)51%股权以来,由于宏观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合众鑫源经营情况不佳,连续三年出现亏损。根据公司
公告编号:2019-024
未来发展规划,同时保证现阶段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董事会决定放弃合众鑫源业务,出售公司持有的全部51%合众鑫源股份。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2-01027号),以及四川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川天一审字[2019]第H-152号),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合众鑫源资产总计525,743.22元,股东权益合计-57,143.22元。
按照《审计报告》数据,董事会决定以每股0元价格,将公司持有的合众鑫源51%股份(即255万股),无偿转让给合众鑫源股东何大林。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合众鑫源股份;何大林将持有合众鑫源股份500万股,占合众鑫源总股份比例的10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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