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5
证券代码:430207 证券简称:威明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7 日 10:00-11:00。
预计会期半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207 威明德 2020 年 6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杨大洲、肖雯慧律师。
(七)会议地点
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19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
报告》(简称《报告》),《报告》对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编制了《武汉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决算报告的具体数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披露
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19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考虑 2020 年经济形势,公司的生产经营
计划、各项业务收支计划,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以及对各项费用、成本的有效控制和安排,制定 2020 年主要经济指标。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需求、政策变化、汇率变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190,566.12 元。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9 年度不做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报告编号:大信专审字[2020]第 2-00343 号。(八)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