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26
证券代码:430208 证券简称:优炫数据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优炫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优炫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谢凡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
于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规定,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公司治理良好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二、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朱泳龙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关于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规定,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治理良好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26
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三、对《关于聘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朱泳龙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规定,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治理良好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四、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谢凡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
于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规定,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有利于公司治理良好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五、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李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
于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规定,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治理良好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优炫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康福元、涂海根
2026年 4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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