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6-031
证券代码:430208 证券简称:优炫数据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优炫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优炫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 1-03962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审计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5 年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 1-03962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我们认为: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符合审计准则,客观反映公司因合并报表资料缺失、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资产减值与其他应收款审计范围受限等事项,导致无法获
公告编号:2026-031
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董事会专项说明真实完整披露相关情况及整改安排,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我们将持续督促公司尽快解决子公司资料提供、债务逾期、资金冻结、员工薪酬欠缴及资产核查等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我们认为: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审核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为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公司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关于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31
经审核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司截至 2025 年末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相关事实客观真实。本次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信息披露要求。我们将持续督促公司切实改善经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积极化解风险,尽快扭转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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