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6-037
证券代码:430208 证券简称:优炫数据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优炫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
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出具
了大信审字[2026]第 1-03962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合并财务报表完整性
贵公司因控股子公司山西优炫凌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临汾优炫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拒绝提供 2025 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数据等资料,导致贵公司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不完整、不准确。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多次书面函告贵公司,请公司尽快提供山西优炫凌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临汾优炫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数据,以及包含上述子公司完整属的合并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截至审计报告日,贵公司仍然未能提供山西优炫凌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临汾优炫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数据等有关审计资料。
公告编号:2026-037
导致贵公司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不完整、不准确。由于上述事项导致执行审计程序的审计范围受限,我们无法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贵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完整性的影响。
(二)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贵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15,559.69 万元、2024 年度净利润-37,251.44 万元、
2025 年度净利润-13,780.30 万元,持续亏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
货币资金余额 3,172.59 万元,其中被诉讼冻结 2,842.77 万元。短期借款 9,663.12
万元及长期借款 971.58 万元均已逾期。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048.56 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10,170.78 万元。资产负债率 116.41%,已资不抵债。同时,公司
拖欠员工 2024 年 2 月-2024 年 12 月工资及欠缴员工住房公积金,欠缴 2025 年
度员工住房公积金。截至审计报告日,由于贵公司未能提供合理解决上述事项及改善公司持续经营状况的有关资料,我们因此无法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贵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贵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原值
17,563.00 万元,减值准备 6,378.29 万元,账面价值 11,184.71 万元。截至审计报
告日,贵公司未能提供针对上述资产的减值测试记录以及其他有关审计资料,我们无法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上述资产可回收金额,减值金额及资产的可回收性。
(四)其他应收款
贵公司 2025 年度支付天津云软科技有限公司 1,573.90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
日,由于贵公司未能提供上述交易相关的合同等资料,我们无法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可收回性。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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