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430211 证券简称:丰电科技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丰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28 日,丰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股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条件未成就暨定向回购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定向回购股份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 列“回购细则”)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 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 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二)根据公司《丰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
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 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及解限售安排”之“四、解限售安排”以及“第 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 (三)公司业
绩指标”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需满足的挂牌公司业绩指标如下:
序号 挂牌公司业绩指标
1 第一个解限售期:以 2023 年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或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2、上述业绩指标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指标以合并口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三)截至本定向回购方案公告之日,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为1,500,000股,不存在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
年财务数据,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295,459,741.03 元,较 2023 年度减少 18.01%,
2024 年度归属净利润(扣除股权激励影响后)为-169,605.86 元,较 2023 年度减少
100.91%。
综上所述,公司 2024 年经营业绩未达标,故《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回购细则》和《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条款的 约定,公司对股权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对象:
共 9 人,详见下表:
2、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50,0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189%。
3、回购价格:
根据《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规定:
“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除《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按‘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之‘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 法’调整后的价格)
二、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由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回购价格无须调整。因此,本次定向回购的价格为授予价格 2.91 元/股。
4、回购金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43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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