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430218 证券简称:一鑫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一鑫达(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唐山洪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仕宽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出售资产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公司拟出售《环保家用厨余
机》项目给唐山禹羿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 2024 年 11 月 30 日账面余额为 345
公告编号:2024-018
万元,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 345 万元。
因唐山禹羿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持股 8.44%),且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仕宽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志新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何仕宽、李志新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后,拟聘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聘期一年;不再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上述
两项议案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18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鑫达(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一鑫达(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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