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430218 证券简称:一鑫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一鑫达(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 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218 一鑫达 2025 年 4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唐山洪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4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仕宽先生将公司董 事会 2024 年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量以及资本公积情况,考虑到公司未 来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的维护股东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拟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针对上述非标准意见,公司已作出具体解释,详见《董事会关于 2024 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08)。
(七)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八)审议《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
明>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凭委托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登记。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 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办理 登记。4、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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