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430218 证券简称:一鑫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一鑫达(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非标准意见的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一鑫达(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0)430041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审计报告中导致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事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一鑫达公司 2019 年发生净亏损-5,096,313.44 元。一鑫达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可能导致对一鑫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0-015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9 年发生净亏损-5,096,313.44 元。一鑫达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可能导致对一鑫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审计报告载明“但仍存在可能导致对一鑫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作出具体解释,具体如下:
1.公司股权结构清晰;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部门分级授权管理的机制;公司根据现代企业治理要求已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工具。
2.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结构完整,人员稳定。公司控股股东秦聪女士及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何仕宽先生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够正常开展,承诺在必要时机,以自有资源对公司进行增资,以确保公司资金链不会出现问题。
3.加强科技创新,注重技术成果转化。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目前有两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和业务也在不断研发改进当中,部分成果会在 2020 年后不断推出。公司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注重技术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公司竟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三、针对非标准意见,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告编号:2020-015
1、优化完善新零售业务模式,目前新零售业务已初步成型。
2、推广模式方面也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推出拉新规则,以便吸引更多的新客户,有效增加原有客户的黏度,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拓展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的合作计划。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成本费用控制,逐步改善公司的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
一鑫达(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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