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430222 证券简称:璟泓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存在重大诉讼
√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其他
因公司存在重大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发放员工工资,大量员工离职,缺乏
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公司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含)前完成 2024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5 年 4 月 30 日预计无法披露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进行公开的信息披露。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5-011
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也可能无法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如公司不能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将在 2025 年 5 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停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风险。如公司
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
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健斌
联系电话:027-87383049
邮箱:jh@wanfangtang.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东路 18 号
武汉璟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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