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430223 证券简称:亿童文教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武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规范。
第四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按照公司在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用途与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文件公开披露的用途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义务。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作为认购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开设有多个专户的,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
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一个月内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商业银行或主办券商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认购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九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
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中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用途、金额、款项支付或划拨时间等,经如下审批流程后方可支付或划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或子公司)申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或子公司)领导审批→公司财务部审批,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予以支付或划拨。公司通过上述分级审批程序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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